【提问】如何申请CN和ISSN?

【作答】顾凯(中国药科大学学报编辑部)

【答案】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是指我国报刊的代号,是报刊管理部门为了便于报刊统计、管理而按一定规则进行编排的号码总称。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以中国国别代码“CN”为识别标志,代码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以斜线“/”分隔,格式为CNXX-XXXX/XX。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nternationalStandardSerialNumber,ISSN)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机构(组织)间各种媒体的连续性资源(包括报纸、期刊、年报等)信息控制、交换、检索而建立的一种国际性的、唯一的识别代码。该编号以“ISSN”为前缀,由8位数字组成,数字分为前后两段各4位,中间用连接号相连,格式为ISSNXXXX-XXXX。期刊出版物如果出版印刷版和电子版,就应申请2个ISSN,一个是印刷版的ISSN(P-ISSN),一个是电子版的ISSN(E-ISSN或EISSN)。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两部分组成。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内出版发行的连续出版物(期刊、报纸等)必须有国家出版管理部门配发的CN,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出版;如果出版物为国内外公开发行,除了获得CN外,还须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请获得ISSN。此外,一些不在国内发行的科技期刊通常只有ISSN,没有CN。这些刊物若要在国内发行,也必须先取得CN,也就是说,CN是科技期刊在中国发行的必要条件。

1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的申请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配发。CN的分配原则为一刊一号,在新刊审批通过后获得。依据现行《出版管理条例》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刊创办应由期刊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若主办单位为中央在京单位,须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若主办单位为解放军系统,则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新刊申请有严格的控制和数量限制。

申请创办期刊时应提交期刊创办申请表,申请办刊单位的申请报告,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编辑出版人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证明文件,出版单位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和用房合同,期刊承印单位的资质证明,期刊创办可行性论证报告,出版单位章程,商标在先权查询单等相关材料。具体申办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首页(http://www.gapp.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中查看,也可电话咨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行政受理中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收到新刊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行政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将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知期刊主办单位。获批准创办的期刊,将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配发CN。期刊出版单位应在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决定起60日之内,凭批准文件和CN,在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由于一个CN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因此,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都应申请新的CN,原CN即作废停止使用;而且出版不同版本、文种、载体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以获得新的CN。

2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的申请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由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ISDS)国际中心负责管理和总分配,由设立在各参加国的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家中心负责所在地期刊的注册登记和ISSN的具体分配工作。ISSN中国国家中心设立在中国国家图书馆,ISSN的申领不需要支付费用。

ISSN申请的资格条件为: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印刷型或光盘型期刊,以及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络版期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出版许可证,发行范围为公开。

申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时应提交:ISSN申请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文件、期刊出版许可证和期刊登记表的复印件(网络版期刊需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以及期刊样本等相关材料。如果新创办的刊物还没有正式出版,可等出版后再提供期刊样本。外文出版物须用中、外文两种文字填写ISSN申请表。具体申办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可在ISSN中国国家中心网站(http://www.nlc.gov.cn/newissn/)上查询。

审核手续通过后,ISSN中国国家中心将向期刊出版单位发放ISSN临时通知单。出版单位须按通知单要求,将预先分配获得的ISSN印在即将出版的刊物上,并将印有ISSN的最新2期样刊送交或寄至ISSN中国国家中心。ISSN中国国家中心审核通过后,颁发ISSN证书,此时提前分配的ISSN才可以在ISSN数据库正式注册并生效。

对于网络出版物而言,考虑到网络出版物的特殊性,通常ISSN中国国家中心不在它们出版前预先分配ISSN。只有在第1期发行之后,如果该期包含数量丰富的文章,才可以为其分配ISSN;如果第1期没有足够的文章,无法视作实际或完整的一期,那么推迟ISSN分配。对于公开检索的学术型出版物,至少需要5篇文章才可视作完整的一期。

按照《ISSN手册》规定,一个ISSN只能分配给一种连续出版物。一旦期刊变更刊名,必须重新申请ISSN。同一刊名有若干个媒体形式,或不同的语种版本,那么需要为每一种版本各提交一份ISSN申请,申请分配不同的IS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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