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基金项目设立宗旨
本基金项目的设立旨在支持有关科技期刊编辑出版及相关领域理论与实践研究,针对中国科技期刊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重点资助具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实证性较强并具有“政策取向”的研究项目,特别是中国科技期刊的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二条  基金项目的管理机构
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负责基金项目指南的编制、选题征集、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基金项目的设立
每年设立不超过10项研究项目,其中包括学会提出的“重点项目”和广泛征集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开题和上一年度项目的成果鉴定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项目支持时间通常为1年,对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可作为延续项目纳入下一年度的项目选题。每年延续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项目数相应计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第四条 基金资助对象
(1)在项目申请期间缴纳会费的本学会团体或个人会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题可获优先资助:
通过“项目指南”公布的优先资助选题。
选题为本领域前沿、热点、难点,申请人或团队具有多年的研究基础,并且可在近期内获得重要研究成果的选题。

第五条  基金项目申请
(1)本学会会员身份认定。
(2)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限项规定:申请人作为主持人,每年只能申请1项。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学会的各类项目。
(5)为避免重复资助,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提出重复申请,其中包括已获本学会以外项目资助的研究内容。

第六条  基金项目评审
(1)学会根据申报选题的研究方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专家的评审力求公平公正,并严格保密。
(2)专家评审组成员如申请基金项目,在评审时必须回避。
(3)经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的基金资助课题,在本学会网站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4)为保证资助的课题能够顺利完成,学会组织项目负责人作开题陈述,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陈述内容进行点评。
(5)开题陈述后,获资助课题填写《项目合同书》。

第七条  基金项目结题
(1)结题时需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一般要求发表或接受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首选期刊为《编辑学报》,且注明“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基金项目资助(课题编号)”。
(3)在本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中做一次基于项目研究内容的学术报告。
(4)完成以上3项后由学会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做鉴定并颁发《结题证书》。
(5)基金资助课题应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如遇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者应及时向学会呈递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而又未完成者,该课题组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会的基金项目。

第八条  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1)根据资金的筹集情况,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2)入选课题在开题报告后填写《项目合同书》交学会办公室,项目经费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机构,专款专用。
(3)学会有权对课题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中国科技期刊编辑学会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提出修订建议。

本管理办法于2016年11月21日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审议通过。